夜幕缓缓落下,皓月当空,土匪窝里欢声一片。
满载而归的土匪们喝酒的喝酒,划拳的划拳,还有的土匪搂着娇美人乐得合不拢嘴。
沈朝央故意拖延时间,直到守门的土匪催了整整三次,方才带着众人登台。
鼓声响起,沈朝央带着众人款款走向泉池旁的空地。
土匪们的目光纷纷聚集在她们身上。
黑脸土匪目光紧紧盯着沈朝央,刀疤脸则是眼珠子黏在白清莲上,好男风的胖土匪却是看着沈朝书跟沈朝扶。
沈朝央忍下心中不适,朝众人使了个眼色。
众人纷纷开始按照排练表演起来,以大哥沈朝书为中心,沈朝书舞剑,其余人做陪衬。
一曲毕,胖土匪哈喇子都快流了一地了。
沈朝书瞥过胖土匪的目光,与沈朝央对视一眼,两人心领神会。
沈朝书迅速退下,大房媳妇吴小凤迅速换至中心,清了清嗓子开始唱歌。
吴小凤生得有些妩媚,唱的曲子像是带了钩子般,钩得众土匪心里痒痒。
就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吴小凤吸引时,沈朝书却假借换衣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了隧道旁。
隧道被火把照得通亮,沈朝书捡起一块石头朝着隧道里一扔,随即迅速隐在暗处。
“谁?”守着隧道的两个土匪纷纷上前查看。
趁着两人查看之时,沈朝书偷偷绕至一人身后,左右迅速捂住土匪嘴巴,右手举起针筒,狠狠朝着脖子刺去。
那土匪闷哼一声,便软软倒在地上。
“来人啊——”另一个土匪刚想喊人,就被沈朝书扑倒在地,一针让他闭了嘴。
沈朝书抽出针筒,双手微微发抖。
仔细一看,两手掌心竟然已经沁出了薄汗。
身为文弱君子的他第一次偷袭,居然就成功了。看来小妹给的东西当真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