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队从医院外面进来的时候,沈听景还站在原地看着。
金队走过去,撞了撞沈听景的肩膀,叼着烟的嘴没有正形的说着:“诶,行了,人都走出几十里的,还看?要不你也跟过去算了。”
沈听景没有回头也没有把眼睛收回,只是清冷的说道:“我的人,我爱怎么看,跟你有什么关系?”
金队哼笑:“你的人?她不是你妹妹吗?”
沈听景这才回头看了一眼金队,认真的说道:“是未婚妻。”随即又看向陆婳离开的方向说道:“情妹妹,怎么不算妹妹呢?”
金队仿佛听见了什么笑话一般:“沈听景,脑补是病,你该治治你这狗毛病!是谁在人家生日当天当众拒绝人家的?少女心都碎一地了,人都从浙城到黑省了,你现在想补回去,你觉得可能吗?你别跟我说你后悔了?”
沈听景一步步往外走,上了他们自己的车,才低着头,握着的手似乎在摩梭着什么,轻飘飘的说道:“不后悔。她还小,我会等她真的长大。”
金队开着车,冷笑:“那你等呗,哥们可不等,先下手为强。”
沈听景仿佛没听见,又或者他根本不在乎,一身矜贵的贵公子经过这一年多的打压,皮肤粗糙了,个头却又长高了,衣服破旧了不止几个档次,却丝毫不损那清贵的骨头。
美人在骨不在皮,即使皮子受了损伤,骨子里还是那个人。
金队最厌恶的就是沈听景那一身的清高矜贵,都被打入尘泥了,爬起来真的就能像从前一般吗?
但金队无可否认,他最恐惧的也是这一点,一个被打入尘泥的人,一旦爬起来之后,骨头都还是直的,那骨头上附着的灵魂会变成什么颜色可就说不定了。
金队扪心自问,到底后不后悔给了这家伙爬起来阶梯,怎么算计,他都会发现,这大概是一个不会亏本的买卖。
毕竟这个人清高,救了他的人,他大概会记一辈子。
比如说陆婳,本来就是他心里的人,还在被他连累的情况下,为着多年的情谊对他和他的家人多有照护,还毫不嫌弃的把他从尘泥的拉出来,难怪就这么认定了她。
不过想着想着,金队就又笑起来了。
要不是接纳了这小子,他也遇不见陆婳那个小姑娘。
嘿,沈听景还觉得人小姑娘只能是他的?人小姑娘都说只把他当哥哥了,什么等人家长大,小姑娘多好哄,等人家长大了,你就不怕哄不好?
嘿嘿,等哥把人家小姑娘哄到手,你这个大舅子,哥是认了的。
金队还在兴奋的畅想着,不妨沈听景踹了他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