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快步疾走,远远地就看到一群寨子里的人,簇拥着两男两女走了上来。
其中一男两女正便是向爱国跟红杏丁玲玲。
向爱国依旧是一件样式别致的长风衣。白杨总觉得向爱国很可能是对老师丁思诚倍加尊崇,所以连穿衣风格都贴近丁思诚。
只不过丁思诚常年一件颇带古意的长马褂,而向爱国毕竟是个年轻人,穿着长马褂显得不伦不类,所以才会选择长风衣。
丁玲玲则穿回了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件皮夹克,只不过现在热了很多,丁玲玲里边只穿着一件t恤衫,隐隐透露出她姣好的身材。
她头上也依旧带着一顶鸭舌帽,但长发披散下来,不会让人误以为她是男人,反而别有一种俏皮与风韵。
白杨的眼光自然而然被丁玲玲牢牢吸引。
而铁牛则咧着嘴只顾盯着红杏看。
红杏今天又穿上了一件比较贴身的衣服,当然不像从前那样暴露,只是恰到好处的将她的身材勾勒出来。
她也没有像从前那样浓妆艳抹,但眉不描自黑,唇不点自红,起码在铁牛眼里,没有人能比她更美丽。
另外一个男人约莫已有四十五六,穿着一身时下最流行的绿色军装——当然不是真军装,而是满大街都有卖的仿军装。
许是为了突出他的苗人身份,他将整条小腿都打上了绑腿,就跟乌云寨年轻人的打扮十分接近。
他身板结实,身姿挺拔,只可惜他右眼戴着一副黑眼罩。再加上颔下一部浓密的短胡须,令他看起来有几分凶戾之气。
白杨想起玉珠曾告诉他们说,祖阿婆跟祖阿公的儿子,为了不被敬奉给神女,自己剜掉了一只眼睛。眼前的这个男人,自然就是那个连对自己都下得去狠手的男人了。
红杏丁玲玲对白杨铁牛视而不见,白杨铁牛自然也不能上前相认。
但向爱国一眼瞥见白杨,忽然间睁大了眼睛,向着白杨走近几步,说道:“这不是……高作家吗?”
白杨一愣,不知向爱国是什么意思,也就不知该如何回应。
向爱国哈哈一笑,很快拍拍白杨的胳膊,说道:“白作家你忘记我了?我姓向,叫向爱国,咱们之前在武汉见过面的!当时你去参加一个作家研讨会,我正好跟你在一家宾馆住,想起来了没有?”
白杨总算是反应过来,赶忙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一拍脑门说道:“对对对,你看我这记性!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向大哥,却不知向大哥来这儿做什么?”
“这不是我妹子向红杏缠着我要出来游玩吗?正好我的好朋友锦汉大哥想回家里一趟,我们就跟着他一起过来了!这位是锦汉大哥,这个是我妹子向红杏,还有这一位,是我妹子的好朋友丁玲玲!”
他做势为白杨做着介绍,白杨心中暗笑,却一本正经先跟几个人握了手,又给几个人介绍铁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