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泽艺小说网>都市青春>阉党奸佞 > 第213章 阉党御史(下)
    为首的那位少女想必就是这里的花魁了,高士信仔细打量这位少女,单纯说脸的话,长得还算挺漂亮的,但可惜了,身高恐怕还不到一米五的样子,长着一张小脸,而且最重要的是,女人最关键的位置,却是平平坦坦的,再加上裹了小脚,顿时让高士信大倒胃口。虽说明朝女人的裹脚没有清朝那么变态,但好好的脚裹小了,怎么都让人感觉不舒服。(_

    再看后面那两位穿着淡绿色衣裙的清倌儿,更是没有兴趣,看起来十二、三岁的模样,也是飞机场,完全还没发育好的小孩子,也是裹着小脚。

    虽然高士信之前喜欢调戏熊瑚小萝莉,可是熊瑚个子高,腰身高腿长,是个大长腿,而且也没有裹脚,再过几年,熊瑚长大一点后,绝对是名极品美女。要是说高士信在这个时代见过最美的女孩子应该就是那个白莲教圣女了,那是真的漂亮,而且身材也是极品,同样也没有裹脚。

    反而是张永那小子,却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两个清倌儿,真怀疑此人是不是恋童。

    就在这时候,一名小丫鬟进来倒酒。

    高士信的目光一下就落在这位小丫鬟身上:高个子大眼睛双眼皮,一张略带婴儿肥的可爱小圆脸,简直就和后世一位出身卑微,但却成了大名的赵姓大明星十分像,而且个子比那位大明星更高,估计有一米七二左右了,最重要的是,凶器凶猛啊。

    目光又落在小丫鬟脚上,没有裹脚。

    “姑娘,就是你了!”高士信一把拉住这名小丫鬟。

    “我?”小丫鬟一下就愣住了,她知道自己因为身高太高了,只能当一名粗使丫鬟,没想到却被这位官爷一眼看中了。只可惜这位官爷是来青楼找乐子的,若是能把自己带回去,去当个小妾那就好了,比青楼里当一辈子粗使丫鬟不知道强多少倍。

    除了张永没有差异,心中反而后悔怎么没有早点发现这个小丫鬟之外,许显纯和肖传都在心里暗暗鄙视高士信:那么高,比大部分的男人都高,而且还没有裹脚的粗使丫鬟也看得上?不过心中鄙视归鄙视,他们也发现这位小丫鬟的脸长得还是不错的,只是因为个子太高了,人也长得比较粗壮,所以才被当成了粗使丫鬟。

    像这种长得粗壮,又没有裹脚的女人,就算脸蛋长得再漂亮,在这个年代也就是充其量只能是嫁给一个粗人为妻,连进青楼的资格都没有,只能进下等的窑子,而且只能当一名最低贱的窑姐,一个晚上几个铜板的那种。

    只是那个年代的人们根本就不懂,那不是粗壮,是丰满,是肉感,这种高个子,微胖肉肉的美女,才符合高士信的审美观点。x:/x电脑端:/

    像那种瘦瘦的,浑身上下没有什么肉,都是排骨的女人高士信还真不喜欢,都是骨头,咯着多难受。

    高士信选走了一个粗使丫鬟,老鸨心里高兴得开了花:没见过那么傻的人,有人请客呢,放着一夜上前两银子的清倌儿不要,选了个一晚上几个铜板的粗使丫鬟。不过这样也好,自己就可以省下一个清倌儿了,以后可以再去卖好价钱。她担心的是锦衣卫来这里,自然不可能开高价狠狠宰,那样亏大了,打着今晚做亏本生意的心态,谁知道那个锦衣卫的头子竟然看中一名粗使丫鬟,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虽然粗使丫鬟也是个处子,可是能和清倌儿比吗?

    许显纯也开心了,他可以省掉一个清倌儿的钱,剩下一个请倌儿给了张永。至于肖传嘛,你小子不就是田尔耕的小舅子?那算个屁,老子请你来青楼玩已经是很给田尔耕面子了,都一样是锦衣卫佥事,请你小舅子已经是给足了你面子,怎么,还想请你小舅子一个清倌儿?那价格可贵了,不会比已经破过的花魁便宜。

    这位小丫鬟名叫荷花,过了一个晚上,高士信就决定把她带回京城当妾了。既然来到了这个年代,不多找几个小妾,岂不是白来了这一趟?给了老鸨赎身费之后,高士信就把荷花带出了苏淮院,带到自己居住的客栈去了。

    军队已经进入大同关内,不过大军晚上不能住在关城内,人太多了,关城内的兵营容不下那么多人,所以大军就在关城内侧的关内一块空地上扎营。而高士信和张永,则住在客栈里,许显纯和肖传则住在当地的锦衣卫百户所。

    在大同居住了半个月,京城派来核查首级的兵部官员和九千岁派来的官员才姗姗来迟。本来大明兵部的办事效率就低,这又是阉党立下的战功,那就更应该拖一拖了,所以派来核查的人半个月后才到大同。

    尽管首级都用石灰腌过,可是大热天的,还是发臭了。近九万颗首级从车上卸了下来,兵部来的官员都强忍着恶心,一颗颗的鉴别首级。

    “下官崔呈秀参见高佥事!”一名御史模样的文官毕恭毕敬的向高士信躬身作揖。

    “崔御史啊,”高士信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你也是来核查鞑子首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