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窗前,景舟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伴着耳边的吆喝声,不经感叹世事无常,一觉醒来,竟然会到了这个陌生又熟悉的世界。
摸了摸脖子上的叶子形状的玉,感觉指尖传来了一股股凉意。
“公子,你要的陈年女儿红来了。”
“嗯,下去吧,多余的不用找了,赏你了。”
随手从腰间的荷包里摸出一小块碎银子,扔给了小二。小二嘴一咧,看见银子后漏出俩牙,傻笑着接住银子,嘴里不停的道谢。这块碎银子扣除酒钱,还剩下不少,足够他省着用很久了。要知道平常人家用的都是铜钱。
至于景舟银子是怎么弄来的,当然是劫富济贫了。在这种以武为尊的世界里,为富不仁的人永远是那种自动取款机,对此,景舟也不会有什么愧疚之意。劫他人的富,济自己的贫,一举两得的事,完全没有理由不去做。
“嗯,城东的老王家还没去过吧,包里的银子所剩不多了,说不得今晚得去老王头家转一圈”。
揭开酒坛口密封的绸缎,小小地给自己倒了一杯。
景舟一直觉得酒要小口抿,举杯对月,或卧而听琴,至于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豪迈,大概这辈子自己是学不来了。
女儿红本是用糯米酿成的黄酒,据说酒含酸甜辛苦鲜涩六味,感厚纯鲜,回味无穷。一杯酒入喉,让人想起人生百味。
“啧啧,这陈年女儿红口感也就那回事。”大概是前世看的电视剧看多了,心中总是有一股女儿红情节,而现在倒了笑傲,女儿红,竹叶青,凡是世上有得酒,他都试了试。相对于烧刀子入口烧红,下腹滚烫的火辣劲,景舟还是偏爱这酒性柔和,酒色清亮,酒香馥郁的女儿红。
又小酌一口,景舟随意道:“琥珀色倒是真的,但是一杯入喉只是酸涩,并没有想象之中的那样好喝,相反的他更喜欢后世那种带着桃花香味的低度数果酒。至于点酒喝,不过是以前看电视的时候,看到文人雅士或者大侠猛汉都爱喝上那么几口女儿红。
“娃娃你好大的口气,如此美酒竟然被你低看,难道大爷我以前喝的是尿不成?”
“对,陈二哥说的不错,这毛都没长齐的孩子,能有什么见识”。
“要我看,这指不定是哪个乡下来的,没见识。”
楼下上来五人,为首一人约莫十九岁,一身锦衣,腰悬宝剑,后面跟着四个青衣汉子,各个腰间挂刀剑,手里提着野鸡、兔子。
最后说话的那个人站在队伍的后面,没有看到景舟的穿着,不然单单是看到这由苏州上好丝绸制作的紫沉衣断不会说出如此的话来。
紫色的衣袍上秀着暗金色的荷花,腰间悬一块远山泛舟白玉佩,若是在手中拿把折扇,定会让人叹道:好一个如玉公子。
“兄台莫怪,在下福威镖局林平之,刚才几位镖头说的粗鲁,还望海涵”。
林平之一上楼便看见了景舟,虽然平时也有不少人夸赞自己的外貌,可突然在这儿碰到了景舟,两下一对比,就外貌而言,不禁觉得自己略输一筹。或许单单看脸,两个人相仿,但是林平之总觉得景舟身上有一股自己说不出来的韵味,而这,恰恰是他所不具的。
景舟顺着声音看去,刚好对上那几人的目光,他也不恼,对着几人举杯一笑,接着道:“有人喜欢竹叶青,有人喜欢女儿红,而本公子独爱桃花醉,无妨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