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到了。
还来了两拨。
其一是储家报案后,得到地址前来取证的,另一则是群众报案后片区派来的警力。
他们到场时看到的,正是这样一幅场景:
一姑娘狼狈倒地,挣扎的同时痛哭大喊求助,可一男子的刀已经快到她的脖子,随时可能出人命,另有几位群众正或拉或打或拦,用他们的方式阻止男子暴行。
然纵是群众占了人数优势,却并没占据上风,可见那男子何其凶狠!
而行凶男子的胸前和衣袖已经见血,明显不是简单作势……
陶然呼救,警方围来。
陈俊早就没了理智,头脑发昏的他看见警察后一下跳起松开方雯,反手就扣住了后退未及的一隔壁邻居女士,随后拿着匕首冲警察方向连挥好几下。
可楼道就那么大,根本不是他能施展的地方。
坐地的陶然看准机会对着他的腿狠狠一脚踹去,另有两个警察见状飞身扑上。
陈俊挥舞匕首,却难敌经验老道会擒拿的警察。
只几秒钟的工夫,他便被制服在地,并戴上了手铐。
一警官被他匕首划到而挂彩,但好在伤势不重。
这一切,都正是陶然要的。
陈俊有多恶,只有方雯知道。
一般的罪罚,能有多大的惩戒?
要做,就做大的!
狗咬狗?远远不够!
另外,勒索要挟诈骗这样的经济惩罚同样不够,只有杀人害命才是重罪!比如此刻!
现下陈俊的罪,是需要好几张纸来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