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贿赂法庭,销毁证据?
慈郎的反应很激烈,他难以置信地看着伊集院:“为了证明我的无罪要你去犯罪?我怎么可能希望你这么做!”
同狱罪犯那些满不在乎甚至炫耀罪行的言论,又如走马灯一般出现在脑海中,一种并不理智的极端厌恶情绪,让慈郎咬紧牙强调:“我讨厌犯罪者。”
尽管伊集院对他非常了解,毕竟他本来就对伊集院很坦诚,他对犯罪的厌恶,伊集院自然是察觉了的。
伊集院却还是没料到,慈郎对犯罪的厌恶,竟然到了这种程度。
这种“没料到”,或许,就是对律法、社会规则没有敬畏之心的人的缺陷表现。
即使伊集院能够理解慈郎为什么厌恶犯罪,却无法对这种厌恶感真正意义上感同身受,所以少见地出了错,没猜对慈郎的反应。
“我当然知道你的善良坚韧,”伊集院安抚地解释起来,“我并不是说‘你希望如此’,我的意思是,人是做不到完全理智的,在听说‘爱人有可能解救自己却没有这么去做’时,即使事出有因,人的感情还是会受伤。这诚然不理智,却是普通人相当正常的反应。”
伊集院继续道:“人们将爱情就当作是不理智的。冲动、勇气这类词,经常出现在对真挚爱情的描述中,爱情故事离不开为爱人冲动冒险的行为,这事实上也符合人类体内荷尔蒙、激素的作用。那么,当一个人,他喜欢的人落难时,如果通过某种轻微犯罪行为就可以拯救对方,而这个人过于理智地选择没有这么做,就难免会给人一种‘不够爱’‘爱自身利益胜过爱人’的感觉,即使旁人能够客观评价,站在当事的另一方立场上,如果感到失望、伤心,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但无论伊集院怎么说,慈郎都只是摇头,低声说:“什么叫轻微犯罪行为?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犯罪就是犯罪。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也想了很多次。无论经济犯还是刑事犯,都出于私欲,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了危害。是,我知道,还有其他像我这样,因为落后于社会变化的法律条款而无辜入狱的人,也有相反的情况——凭借有钱有势的背景或靠山,一些罪犯逃脱、减轻了刑罚。但是,对我们一般民众来说,法律在大部分情况下还是保护我们、约束犯罪的。如果没有法律这种社会契约的约束,对那些庞然大物和处在超然地位的人,像我这样的平民,不过是蝼蚁而已。”
慈郎心底有些意外,在这样本该安静倾听伊集院诉说的时刻,自己却也坦露了一直萦绕在心间的思考。
“在这件事中,我并不是完全没做错,骗局之所以是骗局,就是为了欺骗别人去做出错误的决定,无论如何,确实是我本人签署了那份巨额贷款,”慈郎说到这里,为了握住伊集院的手,重新坐直了起来,把伊集院的左手用两只手握住,像是需要从伊集院那里汲取勇气。
春日美怜的骗局是精心设计的,为了骗取慈郎的信任,她隐瞒了亲生父亲三月份紧急入院并去世的消息,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就为了在五月份把急救通知书拿出来欺骗慈郎,这个女人不仅自私精明,而且冷血得可怕。
慈郎继续道:“社会不该责怪受害者,但是,人最终需要自己去承担后果。我不可能把自己受骗掉下陷阱的过失,推脱到当时和我毫无关系的你身上。不要和我说什么失望是正常的,那不就是出于对自己的自怜,而迁怒爱人吗?如果说正常人爱一个人,就只是这种程度的话,难怪这个社会并不认为我是正常的。”
“那这样的话,我很愿意承认,我就是‘有病’,因为听到你说这些,我一直在想,当年还那么小的你,被伊集院真一郎害怕,说你不正常的时候,你那时的感受,是不是和我被媒体大肆嘲笑为‘有病’时一样?那时我在社会冷眼中开始怀疑自己,所以才会去查找资料,想知道自己究竟是哪里有病。你也是这么做的。所以,就算很轻微,那时你是不是也感受到了这种被排斥、被视为异类的痛苦?”
伊集院沉默了很久。
“我已经记不清了,”最终,伊集院这样回答。
这不是一句否认。
慈郎担忧地凝视着伊集院。
面对这样的眼神,伊集院强迫自己违背本性,将回答解释得更清楚,语气平静道:“那对我来说,已经是太过遥远的过去。因为不受到感情的干扰,我可以非常专注,注意到他人难以注意的细节,挑选优先级这种习惯成了本能,随着年龄的增长,需要我处理的事务越多,需要记忆的有用细节越多,记忆中毫无用处的部分就变得模糊。你所说的,那个时期的我的内心感受,就属于毫无用处的部分,我确实记不清了。当然,也不可能一点印象都没留下,但这就涉及另外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