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日子不见,小黑这家伙长的油光水亮越发的神骏了。

    项凡尘将宝剑挂在小黑身侧,那是一把极尽奢华的宝剑,剑鞘之上镶嵌着七颗颜色各异的宝石,剑柄之上绕着金丝,整柄剑就像一件艺术品而不是杀人的凶器。

    摸了摸小黑的头,替他顺了顺毛,项凡尘翻身上去,伴着小黑脖子上铃铛发出的清脆声音,踏着朝阳出了巨鲸帮。

    当初之所以选择毛驴而不是马就是因为毛驴悠闲,而且长时间的骑马终究很难忍受,毕竟我们并不是马背上的民族。

    走着走着项凡尘发现自己迷路了,原因是出城不久他又开始到骑毛驴,小黑虽然经过他真气的淬炼变得神异,但它终究是头毛驴,认不得路标。

    项凡尘手里捏着道德经看得起劲,等回过神来路线早已不知道偏离到哪里去了。

    项凡尘无奈的摸摸小黑的头,这事也不能怪它。不过他最近参悟道德经,道讲自然,那就顺其自然好了。

    就在项凡尘停在岔路口摸着小黑的头思考着要走哪边的时候,一位持剑老者走了过来。

    老者身着灰色长袍,手执一柄看起来很是普通的长剑,老者面容普通,却有一种锐利的威严感。

    老者并未执着缰绳,身后却跟着一匹老马,两者却步伐同步,可以看出两者应当是多年的老伙计了。

    项凡尘待到两者临近,向着老人拱了拱手道“老伯,烦劳请问一下,去往京城应当怎么走?”

    老者缓步走来,在项凡尘几步之外听停了下来,他打量了项凡尘几眼。

    一身牙白长衣,面容俊秀,手里正捏着一本道德经对着自己拱手,老者下意识的就认为这是一个饱读诗书的读书人。

    虽然项凡尘也带着一柄宝剑,不过怎么看都不像是能杀人的凶器,最多被认为是拿来吓唬吓唬强盗,给自己壮壮胆。

    “老夫此行正是往京城而去,不如小兄弟和我一起结伴同行如何?”

    老人对读书人还是很有好感的,如今世道虽然还算太平,但是山匪路霸这些事情并不少见。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不是太多,不像后世,在街上随便找十个人,其中起码六个读书人,三个大学生。

    一个看起来颇为顺眼的年轻人,既然顺路那就带他一程好了。

    “那就多谢老先生了。小生项凡尘,请问老先生如何称呼?”有人同路自是好的,也不用怕一个人不识路,也可以排解无聊寂寞。

    “老夫剑惊风!”

    此人正是剑法天下第一的剑惊风。天下第一庄招揽各个领域的天下第一高手,剑惊风也去凑了个热闹,搏了个天下第一。